关于罗湾锦苑等市场住房的租赁公告
按照集团工作部署,公司对空置的罗湾锦苑等市场住房共计10间,合计建筑面积861.99㎡,进行公告出租。租赁相关事项如下:
一、租赁依据
根据市国资委《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》(温国资委〔2017〕156号)、《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房产土地租赁管理的若干指导意见》(温国资委〔2021〕51号)和《浙江浙南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(试行)》(浙人发司〔2023〕37号)等相关规定。
二、租赁方式
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及“先到先租、随到随租”的原则,由意向承租人登录微信小程序“温州城发亦家”平台选房,以公告价格公开租赁。
三、承租对象
具备完全民事行为并具有独立自主生活能力的18周岁以上自然人。
四、其他事项
(一)意向承租人选房后,由“温州城发亦家”平台发送短信通知选房结果,并锁定该住房。
(二)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正在使用的住房,以住房实际交付时间签订合同。期间意向承租人也可选择放弃承租权,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互不承担责任。
(三)空置房源出租的,意向承租人成功选中房源的,应在平台短信通知3个工作日内到出租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,逾期自动失效,出租人和意向承租人双方互不承担责任,对应住房解锁继续在“温州城发亦家”平台出租。
(四)租期3个月至3年,由意向承租人自行按月选择。租期届满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。
(五)租金及支付方式:租金详见房源出租明细表,可按三个月、半年、年支付,先付后用,签订《市场住房租赁合同》时交纳首期租金;租期3年的,租金每年递增率2%。
(六)履约保证金及支付方式:以一个月住房租金金额作为履约保证金,签订合同时一次性交纳。
(七)其它费用:租赁住房相关的物业管理、水电、燃气、宽带等费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。
(八)合同签订及其他手续:承租人凭短信通知并携带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、银行卡等材料,到府东路476号宏国大厦1006室办理签订《市场住房租赁合同》、交纳租金和履约保证金,并办理住房交割移交手续。
(九)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擅自将住房转让、转借、转租他人使用及进行违法活动,该房仅供本人居住使用,否则视为违约,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。
(十)住房详情以现场现状为准,可登录微信小程序“温州城发亦家”,点击“市场住房”了解配套设施、房屋朝向等信息。
(十一)本次租赁信息在市国资委、市城发集团等网站及微信小程序“温州城发亦家”平台发布公告(2024年10月12日至10月17日),公告结束后第一个工作日(2024年10月18日)上午九点半在平台进行选房。
(十二)公告发布后本次房源以往租赁信息自行作废。
五、其他事项
如发现本次租赁有违反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规定情形的,请向纪检监察部门投诉。
咨询电话:88566182 88562682
业务举报:88565126
纪检举报:88568983
温州市保障性住房发展有限公司
2024年10月11日
附件:
房源出租明细表
序号 |
房源 |
建筑面积(㎡) |
租期 |
月租金(元) |
合同到期时间 |
备注 |
1 |
罗湾锦苑1幢601C |
62.14 |
3个月-3年 |
1700 |
空置 |
|
2 |
罗湾锦苑4幢502A |
52.13 |
3个月-3年 |
1620 |
空置 |
|
3 |
罗湾锦苑8幢301A |
88.14 |
3个月-3年 |
2270 |
空置 |
|
4 |
罗湾锦苑9幢602D |
37.47 |
3个月-3年 |
1080 |
空置 |
|
5 |
罗湾锦苑11幢601A |
64.74 |
3个月-3年 |
1620 |
空置 |
|
6 |
宏嘉大厦1-503A |
60.2 |
3个月-3年 |
1200 |
空置 |
|
7 |
宏嘉大厦1-1502 |
147.54 |
3个月-3年 |
3000 |
空置 |
|
8 |
航标锦园6幢505 |
195.11 |
3个月-3年 |
4000 |
空置 |
|
9 |
航标锦园7幢1906B室 |
79.83 |
3个月-3年 |
2200 |
空置 |
|
10 |
航标锦园7幢2001B室 |
74.69 |
3个月-3年 |
2200 |
空置 |
|
合计 |
|
861.99 |
|
2089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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